《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章程》经教育厅核准正式发布

时间:2016-03-08 08:20:41 作者: 来源:<a href='http://' target=_blan

    近日,省教育厅下发《山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》(第82号)。经山东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,2015年12月29日审议通过了《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章程》。
    大学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、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。聊城职业技术学院领导高度重视章程制定工作,充分认识学院章程对于传承办学特色、体现办学宗旨、彰显办学理念、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意义,于2014年5月成立了学院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领导和推进章程制定工作。由高职研究所牵头,经调研起草、论证完善、广泛征求意见、校内审定、市政府审查等阶段,完成《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章程(核准稿)》制定工作并上报教育厅核准。核准后的《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章程》分为序言和正文两个部分。正文包括:总则,学生与学员,教职员工,办学活动,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,财务、资产与后勤,外部关系,学校标识,附则等,共计9章75条9477字。章程进一步凝练了学院办学理念、办学定位和办学目标,细化了学院的法定办学自主权,完善了学院管理体制和内部治理结构,体现了办学重心下移的治理取向,突出了高职教育和学院办学特色。
    学院将按照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,积极探索章程执行落实的有效机制,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,并以此推动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机制的改革,不断提高依法治校、依章程自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,全面加快学院建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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